为进一步提高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障研究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研究生院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研究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工作的各项要求,按照“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研究所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负责制定研究所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全面指导研究所招生考试工作;成立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研究所招生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程序督查,受理考生投诉;成立材料审核组,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电子和纸质材料、学科复核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成立学科考核组,组织实施各学科初选和复核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方式
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工作采取线下进行。考生需到研究所进行统一考试。
(二)学科复核基本程序
复核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线下进行笔试;第二阶段采取线下进行面试考核。
1.学科复核时间
3月19日: 分学科组织线下笔试。
3月20日至22日: 分学科组织线下面试考核。
2.提交材料
通过学科初选的考生在参加学科复核前,需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扫描件等通过寄送等方式提交给研究所审核。材料内容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章程。
3.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考生须用黑色签字笔作答。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和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笔试部分的命题组织管理、试题审核、安全保密等执行《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农科研生〔2019〕127号)文件要求。
笔试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学科复核笔试考试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②考生凭本人学生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③考生按照招生单位要求需要自带的考试用具在当科考试入场时须主动交监考员检查,监考员确认后方可带入,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考生只准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④考生入场后,对应的座位号位置入座。将学生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⑤复核考试开考前,考生需签订《诚信复核承诺书》。复核正式开始前,复核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复核有关纪律要求和复核流程,经考生确认后开始复核。
⑥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答题。
⑦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员核对考试时间无误,宣布本场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待监考员核查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⑧考生不得将试题、答题卡或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5.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①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②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考核与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③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录取成绩为学科复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按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研究所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研究所研究生工作处根据学科复核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报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确定。通过审核的拟录取名单在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研究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组织体检工作。具体组织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对研究所学科复核过程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
研究所招生监督工作组对学科复核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学科复核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平台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研究所学科复核工作办法、学科复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研究所招生投诉电话:010-62815861;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6766。
七、其他
本方案由研究所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含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等有最新政策要求,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2024年3月14日